设区的市立法民主化研究
作者:谭梦想
单位:铜陵学院法学院
摘要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(以下简称《立法法》)修改后,282个设区的市被赋予了地方立法权,各设区的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立法.由此可见,国家给予了各级政府以充分的立法自由权,也将我国的民主与法治推向了更高的级别.但是,立法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,近几年中,立法活动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.本文主要以铜陵市为例,展开研究,探讨设区的市立法民主化的现状以及不足,并对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.
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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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期刊栏目:
法制园地
分类号:
D920.1
页码:
27-28